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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明高: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支招

<两会>欧阳明高:为充电建设支招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15-03-05 09:48: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3月4日上午,《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民盟驻地--北京国际饭店,采访到了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副主席、清华大学汽车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欧阳明高。他说,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是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的建设问题。

  欧阳明高认为,当前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在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制约着新能源车的发展。
 
  影响私人充电桩建设的三大因素
 
  "在私人领域主要存在三个问题影响充电网络的建设",欧阳明高认为,首先是充电设施所需的电网线路改造的投资主体不明确。部分区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供电局收取表前费用;供电局将供电接入推给物业;物业收取高额的容量使用费"。由于电网设施建设等同于市政道路建设,是公共设施同时也是便民投入。对此,欧阳明高建议"电网颁布文件,明确电网承担表前费用。"
 
  第二个问题是,部分地区供电局流程不清晰,需要消费者和充电桩的安装服务商多次咨询了解,影响了客户购车积极性。
 
  私人领域的第三个问题是物业阻挠不同意,或者以某种理由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例如收取所谓的增容费。希望国家统一出台文件,要求物业无充分理由不得阻碍客户安装充电设备。对客户使用电网公变的物业不得收费,对客户采用物业专变用电的,国家出台指导性的收费标准。
 
  公共充电桩统一标准很重要
 
  欧阳明高认为,在公共领域同样有四个主要问题影响充电设施的建设。
 
  第一,可用的公共充电桩数量不够,同时各地还存在很多"僵尸桩",很多充电桩未对外开放或坏了后无人维护。
 
  对此,欧阳明高有三个建议:首先,政府建立专项充电桩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充电桩;其次,将充电设施纳入四部委的考核机制,不能"只推车,不建桩",同时公共充电桩的数量要充分考虑到未来新能源车数量增加带来的充电网络需求。并且在考核机制里要包含充电桩的充电率,防止地方政府"为建桩而建桩";再者,城市内的公共充电桩可以快充与慢充相结合。
 
  第二,公共充电桩的发卡单位较多,通用性不够,而且充电服务费的标准不一致,很多商场或物业自建充电设施,客户需对应多张卡。
 
  第三,多数地方政府未对公众开放充电站,消费者使用不方便。建议"政府建设统一充电网络平台,消费者可在手机APP端快速查询周边可用充电桩"。
 
  最后一个问题是很多对外开放的公共快充桩尚未与国内众多车辆完全匹配,存在充电风险。欧阳明高建议"建议在与国内所有在售EV车进行匹配性充电测试后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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