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明确汽车纵向价格垄断行为
作者:张洁 发布于:2016-03-25 08:07:45 来源:新京报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汽车维修配件和维修技术等垄断问题的解决,将打通汽车零配件的流通渠道,促进维修信息的公开,利好售后维修领域的零配件销售服务商以及第三方独立维修。
■ 亮点
1 二手车限迁被视为垄断
值得关注的,在阻碍二手车发展的限迁问题上,《指南》也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汽车流通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应违反《反垄断法》第五章规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其中即包括二手车限迁行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已有95%的地级城市实行了二手车限迁政策。国五标准以上12个城市,国四标准以上261个城市,国三标准以上51个城市,国二标准以上3个城市。这导致车源丰富的一、二线城市二手车无法正常落户,严重制约了二手车的流通。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指南》对于二手车限迁行为的界定,将有望解除多年来制约二手车流通的地方性保护限迁政策,松绑二手车流通,提高市场活力,促进二手车行业快速发展。
2 新能源车享部分豁免权
《指南》在横向垄断协议中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研发与生产过程中的横向合作协议,可以使竞争者分担投资风险、提高效率、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在《指南》纵向垄断协议个案豁免的常见情形中包括了“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并明确指出: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避免“服务搭便车”,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短期(如:9个月以内,从汽车供应商就具体车型发出第一张批售发票之日起算)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对于激励经销商努力推广新能源产品,加大销售力度,扩大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是必要的,进而能够促进新产品成功上市,给予消费者更多选择。
此前,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卢纯延曾明确表示,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一项重大产业政策,新能源车推广期可以获得纵向价格限制豁免,是符合国家战略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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