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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单位公车贴"公务用车"标识出行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08:15:4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现公车私用 市民可以举报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2012年出台的《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换句话说,市民可以发挥监督作用,对发现公车私用的违规现象进行有效举报。
 
  根据规定,公务用车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得参与社会经营活动和出租;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加强车勤人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行车安全教育,维护党政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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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初封存公务车将公开拍卖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按《四川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截至12月25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完成本单位16辆车改取消车辆的封存停驶工作,所有上交的车辆均登记入库、张贴封条并在指定地点划线集中停放。车辆号牌、行驶证件、车辆保险等过户资料已经整理完毕,且处理完毕所有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为下一步车辆验收移交做好准备。
 
  这是我省省级机关对取消车辆进行封存停放的一个缩影。目前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已全部封存停驶。
 
  那么,再下一步这些取消车辆要如何处置?按照四川统一部署,下一步,将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计划于2016年初开始对这些车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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