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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环卫处大型雾化抑尘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10-30 17: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泗县环卫处大型雾化抑尘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环卫处大型雾化抑尘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XZBCG-H2017-945
项目分包(标段):不分包,预算:180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9月29 
开标(采购)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成交人:安徽省泗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790000.00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祁克杰(随机抽取)周永明(随机抽取)葛静(随机抽取)刘光(随机抽取)陶承俊(随机抽取)

采购人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卢书龙
联系方式:17755722217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采购一部,联系电话:0557-7028072。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57-702554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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