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食药监局食品快速检测及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受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尉氏县食药监局食品快速检测及执法车辆采购项目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准时进行了开标,现就本次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尉氏县食药监局食品快速检测及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124)号
二、 项目概况:
2.1供货地点: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采购预算:314万元;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5采购范围:食品快速检测设备20套及电动执法车辆19辆(包含附属配件及其全部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包1:食品快速检测设备20套、包2:电动执法车辆19辆。
三、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20日
评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委会成员:李满收、陈正学、马宏、蒋喜忠、王庆山
四、 中标结果信息:
包1:中标人:上海美凯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18000.00元
中标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B座513室
法定代表人:韩峰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12个月
投标产品:食品快速检测设备20套(包含全部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包2:递交投标文件企业不足三家,流标。
五、 发布媒体: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此公示。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向县监督机构提起投诉。中标结果公告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 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尉氏县福甬路
联 系 人:师主任
电 话:13043782390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2-2209
联 系 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43835128、13526824101
2016年 12月21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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