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的委托,就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GJZ2016C-C12-01-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GJZ2016C-C12-01-4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方式:0431-878212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长春市二道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6C-C12-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3 供货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企业、组织;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供应商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作为同一个投标人计算。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日至2016年 1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1)如果是生产厂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2)如果是经销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还应携带产品经销授权代理书;(3)开户许可证;(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身份证;(8)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行为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13:30分前,接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78212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4658564
2016年 12 月 1 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司伦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2月01日
中标日期:2016年12月21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春市济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格:393000元
评审专家名单:
乔淑梅 马凌云 赵莹 董萌 祁晓彤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小型自卸货车采购项目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