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中医院监控设备、救护车等项目(第1、3、4标段)三次招标结果公示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延津县中医院监控设备、救护车等项目(第1标段)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中医院监控设备、救护车等项目
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19号
二、项目内容:第1标段:监控设备及会议室设备采购;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7月18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孙玉龙、杨爽、郝铭志、朱性彬、郭辉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1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郑州同达安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36846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省高校新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365618.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郑州市东方伟业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383107.00元。
第3、4标段: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此次招标失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中医院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3937324474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03805315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延津县中医院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