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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综合执法局治理大气污染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6-01 11: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治理大气污染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治理大气污染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BCGD[2016]039 批复编号:鹤财办预〔2015〕790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30日历天
采购预算(元):
二标段:多功能抑尘车2辆,风送式喷雾机1辆:132.5万元
三标段:摆臂式垃圾车1辆,装载机(2吨)1辆,后八轮自卸汽车1辆:66.5万元
四标段:扫路车2辆:130万元 响应保证金(元):
二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
三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四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
采购人:鹤壁市鹤山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0392-2818600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女士13030396886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娄女士0392-2319991
采购内容及标段情况:
1.采购内容及标段情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二标段:多功能抑尘车2辆,风送式喷雾机1辆;
三标段:摆臂式垃圾车1辆,装载机(2吨)1辆,后八轮自卸汽车1辆;
四标段:扫路车2辆;
评审结果:
二标段、三标段:
经评审,有效供应商均不足3家,此次招标失败。
四标段:
成交供应商:中建二局洛阳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35号
成效金额:大写 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元 (小写) 1296000.00元
评审时间: 2016 年 5 月31日上午9:30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评标室
评委会成员:卞金岭、任全光、秦新顺、陈红、王华东
公示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标段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公示日期:2016年6月1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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