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紧急救援中心委托,就救护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救护车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6]058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6]60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金杯大海狮监护型救护车,金杯牌,华晨金杯汽车,SY5038XJHL-M1S1BH,三台。单价226000元,总价678000元。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6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4月13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郑州豫康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救护车)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678000.00元,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69号。
七、谈判小组名单:凌鸣功、王赟、沈亚军、常晓峰、王花云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紧急救援中心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洛阳市中心医院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379-63892040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