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后装挂桶式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后装挂桶式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HR2015179 批复号:[2015]罗财购计[114]号
3、采购人名称:罗源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罗源县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1-26835872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959173501 传真:0591-88028777
5、招标公告日期:[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6年1月8日]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8、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资格标准中第(5)项,以及招标文件第68页“投标人的资格标准一证明材料”中“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技术人员相应专业技能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以及与投标公司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与投标公司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福乐佳(福建)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市润百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投标人的的资格性审查合格。
9、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福乐佳(福建)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市润百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10、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
福乐佳(福建)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垃圾车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404,800元,其中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404,800元,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3.6分,技术分加3.2分,合计6.8分。
11、评标结果:
(1)中标供应商名称:福乐佳(福建)商贸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
(3)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总价 (万元) | 服务要求 | 合同履行日期 |
1 | 后装挂桶式压缩式垃圾车 | 福龙马牌FLM5163ZYSD4K/东风天锦DFL1160BX4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1台 | 40.48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5日内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勋俊(组长)、徐道明、凌峰、吴少华、谢和兴(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