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
一、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救护车 1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二、确认日期
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Z91512516]于
三、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四、本项目询价小组成员:吴国强、潘立盘、吴滔滔
五、本项目询价小组组长:潘立盘
六、评审相关资料
重庆旺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市福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硕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报价人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名次 |
1 | 广州市福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97,000.00 | 1 |
2 | 重庆旺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97,800.00 | 2 |
3 | 海南硕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98,000.00 | 3 |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福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从化江埔街沿江北路160、161号
成 交 金 额: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元整(¥297,000.00)
请成交单位务必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合同,并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报价文件中《成交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开户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仲元支行
帐 号:44001728136053002099
八、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联系电话:0753-2200228
联系人:
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