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绿化管理所打药车及货车项目中标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洛龙绿化管理所委托,就打药车及货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于标段二仅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该标段招标失败,标段一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打药车及货车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398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292、616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打药车,HCQ5111GPSDFA,1辆,175000元/辆。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3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5年11月18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武汉汇通达专用车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第1标段:打药车)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75000.00元,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44号。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唐军、张保军、裴新军、陈占伟、李文广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洛龙绿化管理所
地址:洛阳市牡丹桥南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379-65877300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