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喷雾扬尘车及高压水罐车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MCH[2015]30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其所需喷雾扬尘车及高压水罐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喷雾扬尘车及高压水罐车采购项目;中牟政采公开-2015-05-33。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所需喷雾扬尘车及高压水罐车,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喷雾扬尘车1台,罐体容积≥12.5 m³,喷枪射程≥60-80m,第二标段:高压水罐车3台,罐体容积≥16.5m³,喷枪射程≥60-80m。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 ¥:92万元 第二标段 ¥:131万元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7月24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0月13日;
评标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广木、孙利民、张运珍、崔玲、李刚;
五、结果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 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陆万陆仟元整 ¥:866000元
第二标段
中标单位: 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123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主任 1598193596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邮编:451450
联 系 人:海巍 芦海瑞
电话(传真):0371—6216055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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