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喷雾扬尘车及高压水罐车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MCH[2015]25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其所需喷雾扬尘车及高压水罐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喷雾扬尘车及高压水罐车采购项目;中牟政采公开-2015-05-33。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所需喷雾扬尘车及高压水罐车4台,包括喷雾扬尘车1台、高压水罐车3台。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15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7月9日;
评标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崔东茂、孙利民、李刚、王永彬、郭长江;
五、结果信息:
因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的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主任 1598193596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邮编:451450
联 系 人:海巍 芦海瑞
电话(传真):0371—6216055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