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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小型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16: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郑财公开[2015]C-61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小型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小型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1.2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采购范围:包括小型自卸式垃圾车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含货物的设计、制作、包装、运输到指定现场、保险、现场临时保管、卸货、搬运就位、安装、调试、交付技术资料、验收、培训、货物最终验收后质量保证期内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特种工具、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服务等)

1.5货物名称、采购数量、质量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如下表: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质量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质量保证期

小型自卸式垃圾车

1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年内免费维修保养

1.6采购预算价:19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要求之一:

1)投标人小型自卸式垃圾车生产制造企业(小型自卸式垃圾车出厂检验报告为准,下同

2投标人是代理商时取得所投小型自卸式垃圾车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货物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所投小型自卸式垃圾车生产制造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指201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0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且查询告知函内容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11日至20159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广场E8805房间投标报名。

3.2投标报名须持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报名须持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911日至20159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广场E880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100900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广场E8楼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上发 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火车站对面中原宾馆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8

联系人:张慧君

电话:0371-88886156

传真:0371-65997388

网址:www.hnwxzb.com

201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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