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小型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郑财谈判[2015]C-25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小型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小型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1.2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采购范围:包括自卸式垃圾车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含货物的设计、制作、包装、运输到指定现场、保险、现场临时保管、卸货、搬运就位、安装、调试、交付技术资料、验收、培训、货物最终验收后质量保证期内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特种工具、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服务等)。
1.5质量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如下表:
采购数量 | 质量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质量保证期 |
1台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0天 |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年内免费维修保养 |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响应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之一:
(1)响应人须是自卸式垃圾车的生产制造企业(以自卸式垃圾车出厂检验报告为准,下同);
(2)响应人是代理商时须取得所投自卸式垃圾车的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所投自卸式垃圾车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均无效。
2.3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4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响应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响应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指
3.8响应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9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谈判报名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07房间报名。
3.2谈判报名须持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报名须持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07房间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火车站对面中原宾馆11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系人:张慧君
电话:0371-88886156
传真:0371-65997388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