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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动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17: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2016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动车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2016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动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MHH-2015-08-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东霞

项目联系电话:0471-51960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工艺厂巷

联系方式:白云五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东霞 0471-5196050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东侧恩和大厦18层18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普通电动三轮车

128

电池:铅酸电池(48v30A)

车箱尺寸(mm):1400*1000*950(长*宽*高)

71000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2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东侧恩和大厦18层18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到代理机构自行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世纪大酒店五楼七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告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须为授权委托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

4.2税务登记证副本;

4.3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均应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资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2、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报名,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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