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新增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新增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新增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YXZ-2017-175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二个包;
一包:清扫车、高压清洗车(洒水车)、雾炮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电动三轮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
6、交 货 期:接招标人通知30日历天内;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投标;
3、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公告发布当日或发布之日后,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4 日至2017年 11 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1607室。
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2.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
2.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格式自拟);
2.4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17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以实际为准)
2.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公告发布当日或发布之日后,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显示无不良记录;
2.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注:上述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通过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获取方式: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点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1603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
联 系 人:高女士 田先生
电 话:0371-56659333、0371-61312359
邮 箱:hnyx10@126.com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