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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院救护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13 18: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卫生院救护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项目编号:GXHSZC2017-G1-055-P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186776399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平果县建民路

联系方式:陈善谋 135077605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丹丹 1867763990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广场6栋132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HSZC2017-G1-055-P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救护车

13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生产或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果分公司(平果县铝城大道城东农贸批发市场1号办公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一份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手册(2017年8-10月);(7)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报名时间内),(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报表(复印件盖章,新成立单位如实提供);(9)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的公司请按实际提供;(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附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网站中打印的查询记录加盖公章;上述资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4:5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4:50

六、开标地点:

平果县铝城大道城东农贸批发市场1号办公楼三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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