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关于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澄清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CG-HN-2017-55 (财2016年第620号)
采 购 人: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对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更正,澄清更正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8条“投标文件的份数: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现更正为“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为:壹份正本,叁份副本”
2、原招标文件(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公告)的组成部分,与本澄清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