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JZH(2017)CG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808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5992960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庄/小张 0595-2880882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
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的委托对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采购编号:FJZH(2017)CG060
2.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过财政部门处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需出具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
4.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于唱标时公布。
5.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前,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休),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筑宏建设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1月 1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8.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99296076
9.《采购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份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10.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http://www.ccgp.gov.cn/)。
11.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原装产品参加投标。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 152934095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泉州洛江支行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
电子邮箱:dl@fjzhuhong.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808829
传 真:0595-28808829
联系人:小庄、小张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过财政部门处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投标人需出具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