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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执法车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0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购置消防执法车、运兵车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8070020008
项目联系人:马中志
项目联系电话:0319-8170678
采购人:清河县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170678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99100
预算金额:3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2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网站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具有供货能力企业法人。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具体祥见资格审查对自然人投标的要求。4、本项目自然人投标时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均无需加盖直接填写自然人名称,需要法人签字的自然人签字即可。1和3是或的关系,资格要求在资格审查表中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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