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食品快检电动摩托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受临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临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食品快检电动摩托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LJYZC20171021;
二、项目采购预算:126360.00元;
三、招标内容:采购执法、食品快检电动摩托车26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3.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参加采购活动的人员(法人或被授权人)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个体工商户除外;
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时起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7:00时
2.报名方式:供应商请登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www.lzjyzx.cn)网上报名,组织采购单位不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准确填报供应商名称、资质信息、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号、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上传附件不全,导致无效响应,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直接从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该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前;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投递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楼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楼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贰仟叁佰元整(¥2300.00元)须于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5:00时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临泽县支行,账号:663303051660600010,行号:313827450106)。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供应商必须将所参加采购项目的名称及分包或段的情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或段标注不清无法辨别,造成保证金不能到帐或网银查询不到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导致无效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临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顾兴明 电话:13993668947
2.组织招标单位: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联系人:宋 伟 电话:0936-5953055
公告发布:甘肃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临泽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