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区环卫局小型钩臂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开封市顺河区环卫局小型钩臂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区环卫局小型钩臂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NXJ-20170817
3、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4台小型钩臂垃圾转运车(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7、货物质量:合格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开封市顺河区环卫局小型钩臂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二次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时间算起。)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产品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或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系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的认证证书);
6、供应商须为本采购项目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 10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2、供应商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如系委托投标);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再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如网上报名不成功则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14日上午10: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603788123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东城东方国际1401室
联系人: 花女士
联系电话:1573689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