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二次)
项目编号:DJCG2017-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9103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226号
联系方式:曹女士0451-510566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季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451-829103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二次)
二、计划编号:[2017]0080
三、项目编号:DJCG2017-023
四、采购预算:财政资金约101.93万元
五、采购内容:第一包:14座小型客车3辆(采购预算约61.08万元);
第二包:20座中型客车1辆(采购预算约40.85万元)。
六、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七、供货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盛和天下小区G12栋S1商服B01室
八、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或十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九、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3.1提供供应商(作为制造厂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
3.2提供供应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接受报名材料以时间先后为准;
3.3供应商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2014年10月-2017年10月)所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年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原件为准,潜在投标供应商自注册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止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止期间的类似业绩,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供应商应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近半年(2017年3月-2017年9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局出具)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无行贿受贿记录(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及投标代表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
4、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需携带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道里区)(http://www.hljcg.gov.cn)”凭帐号密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成功截图及以下相关材料到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进行投标申请现场确认,通过投标申请现场确认才能被授予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含企业详细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四证合一投标申请人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9)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四证合一投标申请人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10)(作为制造厂商)提供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代理商)提供拟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与代理商公章);
(11)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近3年内(2014年10月-2017年10月)所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年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原件为准,潜在投标供应商自注册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止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止期间的类似业绩,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应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近半年(2017年3月-2017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失信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及投标代表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9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同时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22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451-5105668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
项目联系人:季先生
电 话:0451-82910309
2017年10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3.1提供供应商(作为制造厂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3.2提供供应商(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接受报名材料以时间先后为准;3.3供应商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3.4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2014年10月-2017年10月)所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年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原件为准,潜在投标供应商自注册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止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止期间的类似业绩,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供应商应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近半年(2017年3月-2017年9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局出具)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3.7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无行贿受贿记录(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及投标代表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4、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需携带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道里区)(http://www.hljcg.gov.cn)”凭帐号密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成功截图及以下相关材料到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进行投标申请现场确认,通过投标申请现场确认才能被授予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含企业详细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四证合一投标申请人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9)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四证合一投标申请人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10)(作为制造厂商)提供满足生产供货能力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代理商)提供拟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与代理商公章); (11)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近3年内(2014年10月-2017年10月)所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年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原件为准,潜在投标供应商自注册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止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0月止期间的类似业绩,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应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近半年(2017年3月-2017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失信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及投标代表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