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广播电视台转播车、CDR监播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珲春广播电视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珲春广播电视台转播车、CDR监播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珲春广播电视台转播车、CDR监播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KR-HW-2017-1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发
项目联系电话:176043307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珲春广播电视台
地址:珲春市河南西街
联系方式:张宏发 176043307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经理 17704334711
代理机构地址: 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珲春广播电视台转播车、CDR监播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KR-HW-2017-128
本招标项目珲春广播电视台转播车、CDR监播设备采购,已由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珲春广播电视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珲春广播电视台转播车、CDR监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珲春广播电视台转播车、CDR监播设备采购。
- 招标编号:KR-HW-2017-128。
- 采购内容:
一包:高清转播车EFP摄像机系统等;
二包:数字调频广播监播设备等;
三包:流动导播车(改装)。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 采购预算:一包:136.09万元;二包:79.35万元;三包:35.76万元。
- 供 货 期:合同签定后40天。
- 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
- 质 保 期:一包:3年;二包:1年;三包:2年或10万公里。
- 付款方式:一包:签定合同后支付全部货款的40%,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20%,其余40%一年后付清;二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三包:签定合同后支付全部货款的50%,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采购项目的内容。
3.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下午13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龙分公司,地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照包发售,一包800元/套;二包:500/套;三包:500/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2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包2万;二包:1.5万;三包:0.6万。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转出
3、缴纳截至时间:2017年11月8日16时00分
2、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
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
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珲春农商行),行号:4022 4946 0018。
联系电话:0433-7559927。
注: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和用途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珲春示范区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广播电视台
地 址:珲春市河南西街
联系人:张宏发
联系方式: 176043307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联 系 人: 金经理
电 话: 17704334711
2017年10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采购项目的内容。 3.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1:16 至 2017年10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下午13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龙分公司,地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照包发售,一包800元/套;二包:500/套;三包:500/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