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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甘肃省边防总队运水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9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甘肃省边防总队运水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甘肃省边防总队运水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171008-GSSBF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素云

项目联系电话:51570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

联系方式:张素云51570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剑2909767

代理机构地址: 兰州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运水车一部,底盘:DFL1160、发动机功率(KW):≥155、轴距(mm):≤4500、整备质量(kg):≤7200、额定载质量(kg):≥8500、罐体有效容积(m3): ≥11.0、车辆水箱两侧配胶管筒(箱),罐体采用304不锈钢板制成,罐体内设防波板。管路采用304不锈钢钢管制作,管路采用304不锈钢钢管制作,球阀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配备不锈钢消防栓接口。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3、提供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投标的车辆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证明或销售授权;5、本次投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在兰州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详细地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与售后服务机构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或合同复印件;6、投标车型必须是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四及以上标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7、投标单位应是综合汽车销售企业或 4S 店销售企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年同类业绩(附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至 2017年10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一处(新区项目处)1504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一处(新区项目处)1504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17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号令。8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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