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购置执法执勤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购置执法执勤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购置执法执勤皮卡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山财采购[2017]32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购置11辆执法执勤皮卡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2015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对城市管理系统销售业绩1个(合同金额在9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原件为准);
5.供应商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7.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9.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15年1月1日以来城市管理系统销售业绩(合同金额在90万以上,以合同原件为准)、投标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龙源国际61号楼19层332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日15 时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龙源国际61号楼19层332室)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龙源国际61号楼19层332室)。
十、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391-3990085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北环路岗庄村东50米
2.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3939121287
联系地址: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龙源国际61号楼19层332室)
十二、监督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1-2996885
焦作市山阳区审计局0391-3555058
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