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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化龙医院采购救护车项目(项目编号:0724-1701D35N3748)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9 18: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医院的委托,对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医院采购医疗车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1709-789518-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医院采购医疗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               

四、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

救护车

1

人民币6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除颤监护仪、便携式呼吸机、全自动分析心电图机、自动上车担架、脊柱固定板、四合一颈托、头部固定器及出诊箱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20307(专用车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5.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打印件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所提供的救护车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国五及以上环保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以机动车环保网查询资料为准,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具备汽车经营资格,在经营范围内投标(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可以开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9.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0.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A HREF="http://www.gzg2b.gov.cn/Sites/_Layouts/ApplicationPages/News/NewsDetail___id$1$b503ced1-9e7b-47c4-aa69-5972bce3cfc0.html"><FONTCOLOR="#0000FF">附参考模版</FONT></A>)。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5、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30日 至 2017年10月2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7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71027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莫宁含联系电话:020-3786052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20-3475689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医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亭南路27号
联系人:潘兴时联系电话:020-34756898
传真:020-34756898邮编:5111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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