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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特种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3 12: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特种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特种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JZ2017-H029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颖斌

项目联系电话:134277955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贺小姐、135365212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颖斌、13427795583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特种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购买一辆搭载专业宣传设备,型号为HYS5100XXCQ5的大型消防安全宣传车,用于日常消防宣传,该车辆为特种车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诚信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具有特种车改装资质生产企业或具有销售相关产品资质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车辆生产企业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若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湖心路才知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珠海市斗门区湖心路才知大厦2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转6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公开招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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