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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128辆新能源公交车一标段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5 12: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28辆新能源公交车一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28辆新能源公交车一标段采购

项目编号:LSZC-2017012M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中林

项目联系电话:0891-6321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

地址:柳梧新区火车站站前路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梅中林 0891-6321028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28辆新能源公交车一标段公开采购(二次)公告

【LSZC-2017012MG】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128辆新能源公交车一标段(项目名称)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LSZC-2017012MG

2.项目名称:128辆新能源公交车一标段采购

3.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内容:

包号

车型

发动机

动力配置形式

采购数量

预算价格

备注

包1

12米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具有稀薄燃烧技术且适合高原气候和环境的发动机

插电式混联系统

40

57240000元

大写:伍仟柒佰贰拾肆万元整

技术参数及配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8.5米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具有稀薄燃烧技术且适合高原气候和环境的发动机

插电式混联系统

28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投车辆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供应商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F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asa.gov.cn/)在有效期内报名备案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月9日9:30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10月9日10:00(北京时间)

六、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

采购单位地址:柳梧新区火车站站前路1号

七、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梅中林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0891-6321028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日期:2017年9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投车辆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5日 09:30 至 2017年09月21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ggzy.lasa.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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