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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3 09: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10时30分
项目名称:消防车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69500140002
项目联系人:王佑超
项目联系电话:0316-5555902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93360129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555902
预算金额:397.35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7月04日10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范围同时具备车辆、消防器材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A包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3、 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B包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3、 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包)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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