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采购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1.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17】012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及随车器材 | 1辆 | 540万元 | 详见附件 | 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80天日内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
3.3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中所投随车器材的授权书为该产品国内总代授权。
3.4 投标人须交车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CCC及消防检测报告原件。
3.5 投标人在2015年和2016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
3.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相关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五万 元人民币;以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至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准以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回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再到财务室换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2日上午12:00之前。
收款单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5010100160000021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3219179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 ,下午15:00时至18:00时。
5.2 发售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室。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
所投随车器材的授权书(该产品国内总代授权)。
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本项目所在地或本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相关查询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附目录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4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3219080 。
5.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7年 7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地址:确山县411公路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7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地址:确山县411公路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招标人: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18595560606
地 址:确山县解放路中段龙山路南段
代理机构: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6-32219083
地 址:确山县双拥大道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10.监督部门:
确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7021001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3219095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