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牟平区大队消防装备器材及消防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牟平区大队消防装备器材及消防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装备器材及消防车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牟政采[齐信]货物2017-016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 | 消防装备器材采购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所有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证明); 3.具有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开具);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8.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人民币 100万元 |
2 | 20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消防车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证明复印件); 3.所投消防车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强制性认证检验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 3C 认证证书; 4.具有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开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9.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人民币 14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25日08时30分至2017年6月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1889号飞龙中润大厦912室)
3、方式:购买或邮寄;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出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4日08时30分至2017年6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三楼第一开标室(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三楼第一开标室(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牟平区大队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与通海路交叉口西100米龙湖消防中队
联系人:杨晨艺
联系方式:0535-421282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1889号飞龙中润大厦912室
联系人:王霏、王小珲
联系方式:0535-6660970
财务电话:0535-6660970、0535-6660770
开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帐号:38020188000294425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