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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4 14: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GS-2017-00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琳

项目联系电话:021-623732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0弄119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 021-576795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雪琳、翟文娟 021-6237320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机构)受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

2、项目编号:GS-2017-009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要求

1

器材消防车

1辆

100

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专业制造商;

2.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投标人应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供货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2.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段为2013年7月至今,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

2.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2.7、本次招标执行政府采购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17年05月24日至2017年06月01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携带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到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4.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 被委托人身份证;
  6.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段为2013年7月至今,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
  8.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9日09: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9日09:30时。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0弄119号

联系方式:021-576795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联系人:杨雪琳、翟文娟

联系方式:021-623732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2.1、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专业制造商;2.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3、投标人应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供货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2.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段为2013年7月至今,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2.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2.7、本次招标执行政府采购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4日 09:30 至 2017年06月0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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