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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突击车辆及改装--装备车及车辆改装采购项目(CLPSP17GZ00ZC99)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3 13: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反恐突击车辆及改装--装备车及车辆改装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5-100309-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反恐突击车辆及改装--装备车及车辆改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2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最高限价

包组一

反恐突击车辆及改装--装备车

1辆(含配套)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在用户所在地交验符合要求的车辆底盘及车辆底盘手续原件(留存车架号及发动机号);交验车辆底盘后,50天内完成整车改装及上牌手续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人民币80万元

包组二

反恐突击车辆及改装--车辆改装

一批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提供完整的改装方案供采购人审核;突击车每次改装时间不超过20天,中巴车改装时间不超过45

人民币42万元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5.    本项目两个包组可兼投兼中。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传或Email(CL87651688y@163.com)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注:以上资料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24日 至 2017年06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6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0616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8,020-87651688-1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331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
联系人:彭穗华联系电话:020-83113312
传真:020-83118242邮编:51003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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