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公安消防大队直臂云梯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通榆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公安消防大队直臂云梯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公安消防大队直臂云梯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YZC2017-1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光宇
项目联系电话:139043674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吉林省通榆县
联系方式:段光宇 139043674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浩澎;0436-5000177
代理机构地址: 通榆县开通镇民主东路10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直臂云梯车(1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新公安局北)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取整数位)。(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6、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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