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吸粪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7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吸粪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一)名称: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地址:邹城市岗山路1359号
(三)联系方法:(0537)Tel:5262061;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号北楼2楼
(三)联系方法:(0531)Tel:5237577;Fax:0537-5237577;Email:sdjz_zc@126.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吸粪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ZCCG2017-0069/2017-05-0003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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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农村改厕吸粪车采购重新公开招标项目(B包、C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4.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4.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4.3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详见文件 |
(一)时间:2017年5月17日18时0分至2017年6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方式:详见文件
(四)售价:0元/份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8日9时0分
(二)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一)姓名:赵令国
(二)电话:13791718616
十一、公告期限:自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4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5.10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农村改厕吸粪车采购重新公开招标项目(B包、C包).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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