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桦川县消防队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桦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桦川县消防队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桦川县消防队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70798HW0454-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3036810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桦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桦川县
联系方式:张先生0454-38229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15303681056
代理机构地址: 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中资招标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桦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的委托,对 桦川县消防队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预算 43.5 万元,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Z70798HW0454-051
二、项目名称:桦川县消防队消防洒水车采购项目;
三、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四、采购内容:
4.1-消防洒水车3台;
4.2-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五、交 货 期: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时进行确定;
六、供货地点:乡镇政府、志愿消防队等,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7.2-投标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中所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或经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7.3-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样品提供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同一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参加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8.1-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须符合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明材料;于2017年05月08日起至2017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中资招标公司办公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
8.2-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上该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
实可靠。对虚假投标或串通投标的投标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带来的间接损失。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09时0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制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公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桦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454-3822969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5303681056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0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7.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7.2-投标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中所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或经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7.3-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样品提供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同一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参加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中资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中资招标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