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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08 16: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清扫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ZB/G-103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96号

联系方式:029-873307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9-68255920/68255921转8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清扫车一辆

项目用途:清扫车采购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60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事业单位,只需提供前两项,若已经办理证书合并,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车辆生产厂商或被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

(四)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三C认证,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资料的有效期在报名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提供由市级(含市级)以上国家质检部门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质量检验报告;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10:30

(二)开标时间:2017年6月110:30  

(三)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伯达

电话:029-68255920/68255921转805

传真:029-68255920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号:129905942210666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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