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洛阳市吉利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次),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YXLY-2017-018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控制金额54.8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17座公务用车1台,技术要求如下:
外观尺寸: 长:7100~7200mm 宽:2050~2150mm 高:2800~2900mm
燃油类型:汽油 排量:≥4.0L 变速箱:自动变速箱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一览表”。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由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原件(同一品牌只允许授权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违约劣迹。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4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九、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十、报名必须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十一、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9时30分。
十三、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007室。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吉利区中原路333号区政府大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5737987800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379-80886546
邮 箱:yuxinluoyang@163.com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