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及车载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及车载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及车载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ZCH-CG-170401
三、采购内容: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及车载检测仪器(食用油品极性组分检测仪、肉类水分测定仪、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筛检系统、食品加工存储环境检测箱、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农产品毒物检测仪、学校食堂微生物检测系统、动物源性检测系统等)共30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所报车辆所在页的网上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在开标时提供;
4.3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车载检测仪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注明设备名称,并包含以上8种设备),在开标时提供;
4.4潜在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4.5投标人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至少包括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开标时提供,并在有效期之内,并将查询结果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5.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3日,上午08:30-下午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5.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3报名地点:郓城县工商银行院内南楼二楼政府采购部(郓城县长途汽车站南400米路东);
5.4报名时需要提交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加盖公章的以下复印件二份: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合格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费用:另行通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介发布。
八、重要说明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郓城县郓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 曹主任
联系电话:15953015889
采购代理机构: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郓城县东门街南段)
联系人:陈凤鸣 任硕
联系电话:0530-6309979 15726008885
电子邮箱:309121798@qq.com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