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消防车辆采购
二、项目编号:pyxqgkzb-20170304
三、采购内容:城市主战消防车(国产)1台
四、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可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
7、投标人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日期须在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
3、公告期: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3日。
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时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6开标室
九、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采 购 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83733233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0373-2412472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553101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