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购买洒水车、垃圾车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07 15: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下载]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购买洒水车、垃圾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购买洒水车、垃圾车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2-22;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垃圾车3辆,洒水车1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包段划分:单一包段;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书;
5、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类似供货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五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免提供)、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证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供货业绩、同时携带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7年1月份(含)至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内容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4月27日上午9:00-9: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分
九、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坤、刘梦婷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传真: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本招标项目参数要求见附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购买洒水车、垃圾车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2-22;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垃圾车3辆,洒水车1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包段划分:单一包段;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书;
5、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类似供货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五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免提供)、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证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供货业绩、同时携带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7年1月份(含)至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内容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4月27日上午9:00-9: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分
九、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坤、刘梦婷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传真: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本招标项目参数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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