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沂水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一、招标人:沂水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沂水县小沂河南路与健康路交汇处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0539-2259049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南100米金猴名居1A座1207室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HCZBLY-008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044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1个包,计划采购: 8辆10立方垃圾清运侧翻车;1辆8立方垃圾清运侧翻车;1辆四轮钩臂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属合法制造并具有销售资格的生产厂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双休除外)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10:00 。 2、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第二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2、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2017年3月24日 |
招标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