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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吸尘车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7 15: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道路吸尘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吸尘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GXZB2017-314

三、采购单位名称: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和路2号西安市方圆工贸公司三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29-865275068812/13186118856

五、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两个包,每个供应商可投两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

A包:垃圾箱容积:5.8 m³纯吸式吸尘车2辆,100万元(含挂牌、交强险、商业保险(三责50万元)等费用)、垃圾箱容积:8.0 m³纯吸式吸尘车1辆,65万元(含挂牌、交强险、商业保险(三责50万元)等费用);

B包:垃圾箱容积4.8m³干扫式吸尘车1辆,50万元(含挂牌、交强险、商业保险(三责50万元)等费用);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21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诉讼或仲裁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所投车辆的3C认证证书相关有效证件、所投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7、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车辆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在西安市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机构营业执照、委托协议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张,加盖公章,资料不退还。

八、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本: 需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3 27 日至2017 4   2 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和路2号西安市方圆工贸公司三楼招标部。(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第七项所要求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叁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4   17  14 30

2、开标时间:2017 4   17  14    30  

3、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和路2号西安市方圆工贸公司三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29-865275068812/13186118856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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