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的委托,对 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03-04708-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3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概况: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
2、资金来源:本采购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200万元(财政资金),超出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3、项目范围:预算资金包含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地点的车辆设备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4、服务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相关车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前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备注:第2)、3)、4)项若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23日 至 2017年03月29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 地址:汕头市金厦园中区10幢 |
联系人:陈鹏 | 联系电话:0754-88568258 |
传真:0754-88551139 | 邮编:51504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联系人:宗春亮 | 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
传真:0754-88166891 | 邮编:100062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鹏 | 联系电话:0754-88568258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 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