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F[2017]0306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地址:汕头市滨港路金厦园中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4-885650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54-88166891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项目范围、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
2、资金来源:本采购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200万元(财政资金),超出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3、项目范围:预算资金包含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地点的车辆设备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4、服务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相关车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前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下文补充事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备注:第2)、3)、4)项若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03月23日起至03月29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