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车辆采购项目已由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编号为汴财招(2017)43号,采购资金来自市财政、祥符区财政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由开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统一招标,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开封市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汴财招(2017)43号
2、招标项目概况:
2.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投资总额:约4477万。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2.4、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5、质量保证期:免费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如果没有规定的,则质量保证期至少应为二十四个月。
2.6、包段划分:共分七个包段;
序号 | 包段 | 使用单位 | 合计 | 合计金额 | ||
新区财政 | 祥符区财政 | 市财政 | ||||
1 | A包:中型冲刷车 | / | 3台 | 8台 | 11台 | 495万元 |
2 | B包:吸尘车 | 4台 | 4台 | 12台 | 20台 | 1360万元 |
3 | C包:中型清扫车 | 3台 | 3台 | 7台 | 13台 | 832万元 |
4 | D包:小型清扫车 | 5台 | 9台 | 23台 | 37台 | 888万元 |
5 | F包:护栏清洗车 | / | / | 2台 | 2台 | 80万元 |
6 | G包:小型冲刷车 | 10台 | / | / | 10台 | 150万元 |
7 | I包:小型吸污车 | / | 1台 | / | 1台 | 16万元 |
8 | 合计数量 | 22台 | 20台 | 5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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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招标范围:所投包段车辆的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税凭据,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半年);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半年);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为了保证车辆的来源,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该车辆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证明原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生产厂商或由生产厂商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前来投标;(仅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
3.3、产品技术资料
3.3.1、A包:中型冲刷车、B包:吸尘车、C包:中型清扫车、D包:小型清扫车、F包:护栏清洗车、G包:小型冲刷车、:投标人投标货物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布的产品,同时须列入国税总局《设有固定装量免税车辆图册》(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设有固定装量免税车辆图册》中公布的产品证明),且通过3C认证证书。
3.3.2、I包:小型吸污车:投标人投标货物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布的产品,并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布的产品证明,且通过3C认证证书。
3.4、业绩要求:
3.4.1、A包:中型冲刷车: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以来冲刷车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业绩三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本次授权的生产厂商业绩亦可)
3.4.2、B包:吸尘车: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以来生产或销售过吸尘车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业绩三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本次授权的生产厂商业绩亦可)
3.4.3、C包:中型清扫车: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以来中型清扫车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业绩三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本次授权的生产厂商业绩亦可)
3.4.4、D包:小型清扫车: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以来小型清扫车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业绩三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本次授权的生产厂商业绩亦可)
3.4.5、F包:护栏清洗车: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以来护栏清洗车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业绩三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本次授权的生产厂商业绩亦可)
3.4.6、G包:小型冲刷车: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以来冲刷车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业绩三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本次授权的生产厂商业绩亦可)
3.4.7、I包:小型吸污车: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以来同类产品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业绩三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本次授权的生产厂商业绩亦可)
3.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本项目投标人准许报多个包段,并为多个包段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5 室11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③无行贿查询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该车辆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证明原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生产厂商或由生产厂商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前来投标;(仅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
注:未按规定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4.2、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时请同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在投标截止前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A--G包:人民币 1000 元/份,I包: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均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 13 日10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5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小袁坑沿街22号 地址: 开封市集英街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梅女士
电 话: 0371-25952073 电话: 0371-25558699
电子邮件: hnwx037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