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ZT-ZFCG-2017-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亚琪
项目联系电话:0711-32158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联系方式:柯昌权 0711-24123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亚琪 0711-3215839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采购,采购人为 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预算:413.25万元;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完毕;
采购范围:环卫作业车辆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3.3、投标人必须是本采购项目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A.《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B.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C.国家3C认证。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5837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是本采购项目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国家3C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15101040002480
行号:10353106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4月17日上午8:3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3月27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联系人:柯昌权 联系电话:0711-2412319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亚琪 联系电话:0711-3215839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3.3、投标人必须是本采购项目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3.4、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A.《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B.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C.国家3C认证。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3.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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